科技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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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工作职责


  • 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和实施学校科技工作的各项管理政策;

  • 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工作;

  • 负责学校横向项目及校地、校企合作开发项目的审查、合同签订以及成果转让与推广工作;

  • 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评审、登记、科技奖项申报、推广应用等工作;

  • 负责学校的科技信息对外发布,组织学校科技力量,为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提供相关的科技支撑等社会服务工作;

  • 负责学校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及校外合作基地的申报、验收,年终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 负责学校学术活动的规划、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

  • 负责全校教师科研业绩的认定、审核和评估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职称评审、科研队伍的组织、科研学术骨干的培养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 负责全校职务专利申报咨询与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 负责学校各类科技统计、审核及奖励工作;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及其宣传工作;

  • 负责校内各个单位(自然科学领域)或个人加入国内外各种学会、协会等学术团体以及科技交流站的推荐、登记及管理工作;

  • 负责组织优秀人才计划及创新团队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 负责学校各类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配合档案馆完成科技档案的归档工作;

  • 配合资产处、财务处做好科研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及科技经费预算、报销管理工作;

  • 负责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科技部等)各类科技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

  • 负责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及科学普及工作;

  •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