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征集拟转化中医药科研成果的通知
2025-10-29 09:16:29 点击:[]
各学院、科研机构:
为推动我省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助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拟在省内征集一批成熟度高、转化前景明确的中医药科研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具备明确转化潜力和市场应用前景的中医药科研成果。本次重点征集以下两类成果:
(一)中医临床相关科研成果
1.中医药技术:经临床验证安全有效、易于推广的中医诊疗技术、手法、器械等。
2.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研究:对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临证经验、特色诊疗方案的系统梳理与成果化研究。
3.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针对特定优势病种,形成规范、有效且具有推广价值的中医临床路径或综合治疗方案。
4.中药院内制剂:具有显著疗效、市场潜力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
5.其他具有转化价值的中医临床研究成果。
(二)中药产业相关科研成果
1.中药资源与种植:涉及吉林省道地药材、特色药材的规范化种植、育种、培育、质量追溯等关键技术成果。
2.中药炮制技术:新型中药饮片炮制工艺、质量控制标准及相关的设备研发成果。
3.中药成分提取与分离:中药有效部位、有效成分的提取、分离、纯化新技术、新工艺及相关设备。
4.中药新药研发:已完成临床前研究或已获得临床试验批件的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经典名方制剂等。
5.中药大健康产品:基于中药理论的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化妆品、药膳产品等研发成果。
6. 其他具有转化价值的中药产业相关研究成果。
二、征集要求
拟转化中医药科研成果应权属清晰,无知识产权纠纷;成果内容真实、数据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成果应具备一定的成熟度,已基本完成临床研究、实验室研究或中试阶段,具备明确的转化路径和市场应用前景。
三、报送方式与时限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科研成果,组织填写《吉林省征集拟转化中医药科研成果登记表》并收集整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shao@ybu.edu.cn。本次征集截止2025年11月14日。
省中医药管理局将通过开展中医药科研成果推广培训、在省科技成果服务平台(省科技厅所属)展示推介、举办科研成果转化对接活动等形式推动成果转化。
学校联系人:邵葵阳2733279
科学技术处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