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4-04-08 10:19:53 点击:[]
各有关部门: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吉政令276号)和《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吉科发奖〔2022〕29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奖项设置
(一)自然科学奖
受理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组织。
(二)技术发明奖
受理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和组织。
(三)科学技术进步奖
受理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吉林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四)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受理在同吉林省公民或者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对吉林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提名要求
本年度提名工作按照《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吉科发奖〔2022〕30号)执行。
(一)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应对提名的项目(人选)进行严格把关,对提名项目进行论证并提出提名意见。
(二)专家提名
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内提名,责任专家应在本人从事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提名。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可以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1项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提名专家不能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
三、提名步骤
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实行网上受理。被提名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点击“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http://jl.jlkjxm.com/kjpj/cms/main.htm),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填报。
(一)生成提名指标。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在2024年5月3日之前与科技处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写提名书。
填写提名书。被提名人按照发放的“提名号和校验码”以上述方式从“项目申报”窗口登录,进入系统后按《2024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填写电子版提名书。
(三)报送提名材料。
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和书面提名材料两部分。被提名人应将电子版和书面材料提交给提名单位,由提名单位将审查后的书面材料报送给省科技厅奖励处。具体如下:
1、电子版提名材料。包括电子版提名书和附件。电子版提名书填写好后,应按省科技奖励提名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电子版附件需将相关材料扫描生成PDF文件及JPG文件,并按系统提示在网上提交。
2、书面提名材料。包括书面提名书和附件。书面提名书从系统中下载打印,与纸质附件合订成册(左侧订书钉装订),书面提名材料不另加封面,需用铅笔在右下角标注页码。
3、提名材料审查。各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对被提名人提交、报送的电子版和书面提名材料按《2024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要求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在提名书的《提名意见》栏中填写提名意见,加盖提名单位公章或专家签字。
四、提名条件
(一)被提名人只能申报一项省科学技术奖,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提名。已获得2023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二)自然科学奖被提名项目其论文或专著应公开发表2年以上(即2021年12月31日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被提名项目应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且成果转化应用2年以上(应用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科技进步奖被提名项目应具有成熟的核心性技术成果,且成果应用2年以上(应用时间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请于2024年5月6日前完成电子版提名材料网络上传工作;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书面提名材料的报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2、专家提名项目需提供专家提名资格证明,如:院士聘书、奖励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采取定额定标方式进行,同等级奖项评审落选后不再降格参加下一等级奖项的评审。
4、提名工作结束后,省科技厅奖励处将对各单位提名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项目予以受理,受理项目及专业分组情况在科技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日。
5、提名工作结束后,不再受理有关增减或更换完成人、完成单位,以及完成人、完成单位排序变更的申请。
联 系 人:金贤 田笑
联系电话:0433-2733263
通信地址:xjin@ybu.edu.cn
附件: 1. 2024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2. 2024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形式审查内容
3. 2024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各单位提名账号
4. 2024年度吉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延边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