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延边州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评审专家的通知
2024-03-05 10:54:24 点击:[]
各学院,科研人员:
为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延边科技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好延边州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立项咨询、评审、验收和科技成果鉴定等工作,依据《延边州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延边州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征集延边州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更新和完善专家库。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专家为州内外各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科技企业等单位任职的科研人员和科技、财务管理人员。重点鼓励企业专家、优秀青年专家入库。
二、专家类别
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财务专家3个类别。
三、专家入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够独立、科学、公正、客观、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项目承担单位的合法权益。
2.熟悉国家有关项目评审业务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领域、行业最新科技发展动态。
3.具有与项目评审业务相关的理论实践经验,能胜任并保质保量完成调研、培训、咨询、评审、现场踏勘、中期检查、结题验收评审等工作任务。
4.身体健康,有充沛的精力以独立身份参加延边州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科技成果鉴定等工作,对评审意见负责并接受州科技局的监督和管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获省部级奖励的专家和特聘专家,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在科技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1.技术专家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在生产科研一线从事科技研发(指担任生产研发部门负责人或近五年内参加过州级以上科研课题)或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贡献的科研人员(指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发明专利、技术转让、出售、合作、引进或中介合同等成果转化工作的主要参与者或完成人)。
2.管理专家
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对相关产业领域发展现状、发展战略和发展态势有充分了解,具有正科级(含7级管理岗位)职务职级及以上的人员。
3.财务专家
具有中级(含)以上会计师、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从事财务、审计等工作5年以上,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法规、科研项目组织实施和经费管理规定,了解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项目评审专家享有的权利
(一)接受聘请,担任评审专家。
(二)依法对评审事项提出独立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三)享有劳务报酬。
(四)其他法定权利。
五、项目评审专家应当承担的义务
(一)遵守回避制度。与评审工作内容有利害关系的,主动提出回避。
(二)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接触项目承担单位和利害关系人,不得收受财物或其他好处。
(三)遵守保密规定。项目评审前、评审中和评审后,均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透露项目评审论证工作情况和参与评审项目所获知的秘密。
(四)遵守职业道德。从专业角度客观、独立地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署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法定义务。
六、 推荐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
1.填报《延边州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推荐名单》(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
2.推荐表。填报《延边州科技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2 ) , A4 纸纵向双面打印。
3.证明材料。提供能够证明专家能力水平的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术资格证明、任职文件(干部任免表)、承担科技项目证明、获奖证明、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延边州科技项目评审专家推荐表》、证明材料(编制目录)胶装成册,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二)材料报送。请于2024年3月11日(周一)下班前,将胶装纸质推荐材料1份报送到科技楼608室。申报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PDF格式)发送到邮箱:xtian@ybu.edu.cn。
联系人:金贤 田笑
电 话:2733263
科学技术处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