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4-01-20 09:39:42 点击:[]
各有关部门:
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3〕52号)要求,现将我校候选人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项设置个人奖和团队奖。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取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科技工作者。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
(1)团队负责人须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的评选条件,为业界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担任本团队主要研究领域核心技术负责人,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对团队的学术方向、成果产出、队伍建设、组织协调等方面起决定性领导作用。
(2)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科技成果。
(3)团队应依托一定的科研平台,围绕一个学科领域或研究方向,进行长期合作研究与开发,团队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团队结构稳定、合理,具备较强的内部协作关系,主要成员须有女性科技工作者。
(4)团队应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得到同行公认。
(二)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与信息等领域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提名渠道和名额
吉林省可提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5名、候选团队2个,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3名,从各地各单位提名人选中择优产生。
(一)各市(州)科协,长白山开发区科协,梅河口市科协可提名本地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1名;
(二)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提名本学科领域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1名;
(三)各有关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可提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1名。
(四)驻省中直各有关单位可提名本单位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1名。
三、提名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扩大人才发现和举荐视野,注重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中提名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突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导向,优先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和创新团队。
(二)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提名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提名单位及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四)人选提名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企业一线女性科技工作者。代表性成果和贡献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候选人(团队)应为该成果的主要贡献人或主要完成人。
(五)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候选团队须提供依托项目的佐证材料、代表性成果,以及反映团队建设水平、影响力、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实际贡献等有关内容。
(六)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七)每位被提名人须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负责人)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个人奖被提名人不得作为团队奖成员参评。每位被提名人(团队)原则上只能由一个渠道提名。
(八)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或团队负责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须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九)军队系统候选人或团队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提名,不得由其他提名渠道进行提名。
(十)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办理,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十一)候选人获奖后,提名渠道和所在单位应为获奖者搭建培养和用好人才的平台。获奖者应积极参加中国科协组织的国情考察、座谈交流、科技服务等活动。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4年2月2日前将《提名表》及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代表性案例、科技推广证明、其他代表性成果等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经学术委员会讨论,产生拟推荐人选产生后,生成推荐码由科学技术处通知拟推荐人选填写申报系统。
※注:严格按照提名表中填报说明的业绩限制提供附件佐证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贤 田笑
联系电话:2733263
电子信箱:xjin@ybu.edu.cn
附件:1. 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提名表
2. 第二十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提名表
3. 第九届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提名表
延边大学科学技术处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