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 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3-09-05 15:18:26 点击:[]
各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吉林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社〔2019〕109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卫生健康科技发展需求,现就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加快落实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四个面向”为指引,以临床需求和问题为导向,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支持构建“临床需求牵引、基础研究突破、临床转化应用”卫生健康科技新发展格局。聚焦影响我省人民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加大科技成果供给,强化生物安全 监管和科技治理。大力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科研骨干队伍年轻化。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践行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深入推进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 支持范围
本指南只接受非涉密技术申报。
(一)申报项目分类
本年度主要支持全省卫生健康领域公立机构开展基础研究、临床研究、公共卫生研究、中医药研究、卫生健康管理模式创新、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生物因素危害防护技术研究等方向项目。
1.基础研究项目。以临床需求和问题为导向,紧密围绕危害人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重大传染病,聚焦上述疾病的关键临床需求和医学问题,探索疾病发生与发展规律、现有治疗方案的机制以及新药的探索等,为疾病防治和健康促进提供理论基础。
2. 临床研究项目。为解决临床实践遇到的困难而探索形成的 诊疗技术和方法,或对现有技术和方法进行革新。包括临床上重大慢病的诊疗护理关键技术、规范化诊疗方案及流行病学研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健康的危重疾病防控关键技术、早期预警,规范化和个体化治疗以及医疗新技术的转化、适宜技术的推广研究。
3.公共卫生研究项目。着力解决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能力的问题,以创新性的技术、方法、策略、产品为主要研究方向。围绕严重危害全省人民健康的新发、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策略与管理模式研究,以防治结合为基础的新发重大传染病应急救治体系建设研究,新发重大传染病预警、监测和疾病传 播途径研究,针对新发传染病的快速筛查、检测、病毒分离与鉴定以及临床诊断和救治关键技术研究。
4.卫生健康管理模式创新项目。项目设计围绕全省卫生健康 改革与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对管理、服务模式进行革新与探讨。重点围绕健康管理的政策以及健康促进策略与路径研究,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机制研究,卫生综合监管的信息 技术与创新模式研究,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与协同创新机制研究,护理服务与护理管理研究等。
5.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生物因素危害防护技术研究。支持省内医疗机构、科研机构与生物制药企业联合开展科技攻关。
(二)项目分设类别
项目分设重点项目、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和一般项目三个类别。
1.重点项目。围绕国家、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把握科学前沿,研究基础扎实、研究方向聚焦,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研究;具有明显的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加快提升卫生知识体系建构和卫生基础研究能力的项目;着力解决行业、产业和社会发展难题,对行业和领域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2.青年科技人才项目。引导青年卫生科技人才扎根吉林,潜心钻研,推动在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创新性研究,围绕我省医药强省建设对科技的需求,有望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创建新方法,着力培养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科研人才。
3.一般项目。根据我省医学科技发展和重大疾病防控需求为导向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加快推进医学领域的创新突破和普及推广,着力提高卫生健康领域整体科研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分类
本年度指南主要突出专项提升计划的培育孵化功能,突出与省科学技术发展计划衔接补充。项目负责人区分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青年科技人才及其他 研究者三种类型。设置青年科技人才专项,加快推进科教兴国、人才强省战略实施,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打造科学合理人才梯队。重点支持围绕临床问题的基础研究课题,鼓励“医学+X”的临床基础交叉的相关探索型创新研究等。
(四)项目支持额度
省财政根据每个申请项目申请额度及评审的综合情况给予资金支持。重点项目5-10万元;青年科技人才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
三、 申报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项目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我省卫生健康科技发展需求,以关键性科学问题为牵引,具备创新学术思想、合理可行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预期成果具有理论和实际应用价值,具备可推广性。
2.项目承担单位应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实验室和基本设备等),能够充分利用现有研究平台和工作基础开展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应为申请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内无极特殊情况应保持稳定,无不良科研诚信和医疗行为记录,具有较强的项目组织和领导能力。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研究者,年龄一般在55周岁(截至2023年12月31 日,下同)以下。青年科技人才专项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市州、县市区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位),年龄 一 般在40周岁以下。高校附属医院博士生导师年龄放宽至63岁。在读研究生不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限项要求
1.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的意见》,医学科研活动应符合《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相关规定。
2.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负责人尚有未通过验收(鉴定)项目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3.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项目申请人 需在《项目申请书》中明确列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情况。
(三)特别要求
1.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2.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问题的项目,需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
3.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需提供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证明材料。
4.鼓励多学科、多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需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合作方式、双方职责、研究成 果权益归属及划分等内容)。驻吉高校申报项目主要研究人员中应包含省、市州、县市区属相关卫生健康系统人员。
5.把握支持方向比例,青年科技人才专项(县市区除外)申报比例不少于所在单位申报总数的50%。
四、 申报流程及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材料准备
申请人应根据项目分类填写申请书(任务书)和盲审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两项材料各一式5份统一交科学技术处初审。申请人应严格按照附件格式填报材料,申报单位进行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不合格者,不予推荐,不予补正。
(二)专家评审
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以肓审形式通过采取中省直、市直、县市区分级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择优立项。各地区、各医疗单位今年开展新技术(省内创新)在立项上优先考虑。
五、 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受理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2日11时,逾期不予处理。附件2、附件3、附件4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电子信箱: mjwang@ybu.edu.cn 。
(三)材料报送
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06室,科学技术处项目管理科。
联系人:王明建 高明花 2732083
附件2: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任务书)
附件3: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盲审材料
附件4:吉林省2023年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3年9月5日
吉林省2023年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doc